“遽然被狗从不好抱住腿,吓得我浑身发麻!”1月7日黄昏,攀枝花市米易县下班人流高峰时段,市民刘某在小区内遭受惊魂一幕。居民李某牵着的棕色泰迪犬遽然挣脱牵引绳,径自扑向刘某并紧紧抱住其左腿,引发两端争论。米易县公安局攀莲派出所接警核对后,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置法》,对李某依法选用行政办法。这起看似纤细的胶葛,正是2026年养犬新规落地后,各地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生动注脚,闪现了法治照料公共安全的坚决心情。

个案警示:无差别危险不分犬只大小
此次工作中,饲养人李某坦言“认为泰迪体型小不会有危险”,这一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恰恰是不文明养犬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实际上,不管犬只体型大小,脱离管控的宠物犬都可能对群众安全构成威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事例闪现,犬只引发的危险不只包括直接咬伤,追逐、威吓导致路人受惊跌倒、突发疾病等“无触摸式危害”,饲养人相同需承担规律职责。
案发当日18时许,米易县某小区正值居民下班回家的人流高峰,李某遛犬时未有用管控犬只,导致泰迪犬挣脱牵引绳施行扑袭。尽管未形成严峻肢体危害,但出乎意料的惊吓让刘某身心不适。警方查询招认,李某“听任动物威吓他人”的实际清楚、证据确凿,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置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矩,依法作出处理。这一处置向社会传递清楚信号:养犬绝非个人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定职责。
新规加码:不文明养犬面对严惩
2026年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置法》,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构建起更严峻的惩戒系统,处置力度较以往完结全面晋级。对比常规,新规不只将“遛狗不拴绳”“听任犬只威吓他人”的最高罚款额度从500元提升至1000元,更新增两类要害处置现象:一是违背规矩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二是未对动物选用安全办法致使他人受伤。
根据新规第八十九条清楚规矩,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经正告后不改正或致使他人受伤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未选用安全办法导致动物伤人的,相同面对最高10日拘留的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教唆动物危害他人”归入成心危害他人身体的处置范畴,可处5至10日拘留并处置款,进一步强化了对恶意养犬行为的震慑力。

文明指引:养犬即担责合规护和谐
为引导养犬人依法依规管护,米易公安结合新规要求,发布文明养犬四大中心指引:外出必拴牵引绳,长度严峻控制在1.5米以内,全程坚持有用管控;及时收拾犬只粪便,维护公共环境规整;避开早晚出行高峰遛犬,遇白叟、小孩、孕妈妈自动躲避;加强居家控制,避免犬只长期狂吠烦扰邻里休憩。
警方特别提示
市民遭受不文明养犬行为时,切勿选用暗里抵触等过激办法,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通过96110反诈专线咨询求助,公安机关将依法介入处置。针对部分养犬人存在的“小型犬无需管控”“偶然一次没关系”等侥幸心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偏重,任何犬只都可能成为潜在危险源,饲养人有必要施行严峻的处理职责,这既是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