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要求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镇江市政务办秉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理念,联合镇江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依托镇江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养犬登记业务在“苏服办”APP上线,实现养犬登记“掌上办”。
以前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养犬人需要先去市农业农村局授权的免疫机构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再携带养犬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犬只近期全身正面照片到派出所办理养犬证。现在,犬只在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养犬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苏服办”APP—“养犬登记”应用进行养犬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线上通过审核即可领取电子犬牌。截至目前,市民在线申领电子犬牌40个。
申请流程:
登录“苏服办”APP,切换至镇江旗舰店,在“便民查询”中选择“养犬登记”:
或直接搜索“养犬登记”:
进入应用后,申请人点击“养犬登记”,需认真阅读养犬承诺书,点击“我已详细阅读,并同意该协议”按钮,进入养犬登记详细信息页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养犬进度查询流程:
点击“养犬登记进度查询”,审核通过的记录可点击“查看犬牌”即可查看电子犬牌;若申请被退回,则点击“重新申请”修改相关记录信息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