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华中农业大学等36家单位申报的非罗考昔等9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申报的葛根芩连片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盐酸金霉素可溶性粉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加米霉素注射液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自行修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工艺规程

4.质量标准

5.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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