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协会关于启动第九期一次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起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兽医协会

各标准起草单位:

经中国兽医协会第九期团体标准第一次立项审查会审议,《鸡肺热咳喘证中药药效评价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22项团体标准通过立项。

请各标准主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标准起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起草组根据立项要求起草标准草案,2024年5月10日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电子稿报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二、起草组向行业内专家征集意见,征求意见单位不少于10家,应分布不同地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意见进行汇总并反馈给起草组。

三、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四、起草组应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送审稿、专家意见原件(扫描件)、公示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和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扫描件报送办公室邮箱。相关要求和表格可到中国兽医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cvma.org.cn团体标准)。

联系人:刘 祥

电话:010-62121192-800

邮箱:tb@cvma.org.cn

附件:第九期一次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中国兽医协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

第九期一次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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