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
各位动物诊疗行业的小伙伴们注意啦!每天忙着诊疗、照顾“毛孩子”的同时,别忘了咱们的经营也要合法合规,无“病”一身轻,安心又放心!
为帮助广大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防范法律风险,规范经营活动,保障公共安全,服务行业发展,避免多年的经营积累和口碑信誉付诸东流。早在去年10月,广州市及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了《动物诊疗机构重要法律责任告知书》,重点提醒了动物诊疗机构必须遵守的若干法律要点及违法后果。不知大家记住没有?我们担心大家忘了,今天专门梳理了这些关键内容,并附上相关法律条文链接和真实案例,请大家务必仔细看好、做好,并转发给相关亲友。
违反以下相关规定,后果很严重!
最高处罚:
罚款10万元!
停业整顿!
吊销资格证书!
刑事责任!
“病症”1:无证行医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将被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病症”2:超范围诊疗
动物诊疗机构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将被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病症”3:资质失效后违规经营
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将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病症”4:无备案行医
执业兽医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
将被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在的动物诊疗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病症”5:使用不合规的兽药或器械
执业兽医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将被警告,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病症”6:未按要求如实报告执业情况
执业兽医未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形成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
将被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病症”7:未按规定报告
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将被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病症”8:病历书写、处方开具或档案保存违规
动物诊疗机构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
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病症”9:不按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诊疗废物处置不当
动物诊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
将被责令改正,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
“病症”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失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将被最高处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