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动物法网
“猫肉一斤4块5,羊肉一斤30块”——当利润被简化为赤裸的算术题,猫狗便不再是“伴侣动物”,而成了“七八斤肉”。
近日曝光的“太仓猫车案”中,千余只猫被塞进逼仄的闷罐车,即将运往屠宰点去皮、分割、冒充猪羊肉,最终被串成羊肉串、填入火腿肠。这背后,是一条从偷盗、贩运到屠宰、销售的完整黑色产业链,一部活生生的动物血泪史。
利润的诱惑:灰色地带的“一本万利”
一只猫七八斤,去皮去内脏后得肉仅剩四五斤。不法分子按4.5元/斤的低价从盗捕者手中收购,经简单屠宰处理后,以高达30元/斤的价格冒充羊肉流入市场,单只毛利轻松过百元。
当一车装载上千只猫狗时,便构成了触目惊心的十万级暴利链条。这些被偷盗、残忍捕捉的宠物和流浪猫狗,未经任何官方检疫,体内可能残留毒镖中的致命药物、多种寄生虫或人畜共患病原体。2023年广东侦破的案件中,毒镖盗猫团伙使用的氯化琥珀胆碱可致人体呼吸系统瞬间麻痹,而携带剧毒残留的猫狗肉竟被绞碎腌制,挂上羊油后制成“羊肉串”流向街头烧烤摊。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黑心肉制品经过层层伪装,最终仍由毫不知情的普通消费者高价买单——他们支付着新鲜牛羊肉的价钱,在夜市烟火中咽下的却是充满中毒风险和寄生虫感染隐患的非法制品,而暴利早已被链条顶端的违法者瓜分殆尽。
新规筑起防疫高墙,猫肉黑产阻击迎来新防线
农业农村部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9月1日施行),为斩断非法运输链条提供了全新监管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规定,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指引》中“指定通道信息化模块”的设立。通过对接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实现运输车辆备案、检疫证明、疫病溯源等数据的实时联通。湖北、广西等地试点的“牧运通”“云动检”等平台已证明,数字化监管可大幅提升非法调运的拦截效率。
“逢车必查”原则同样适用于猫狗非法运输的识别。当一辆未备案的货车载着层层叠叠的猫笼试图跨省时,检查站完全可依据《动物防疫法》要求查验检疫证明——而猫贩永远无法提供合法文件。
法律“空白”,动物保护的制度困境
尽管新规为运输监管赋能,但猫狗的法律身份“模糊”仍是根本性障碍。
猫狗既不属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里的“家畜”,也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之内,于是落入法律真空:农业农村部门常以“不在监管范围”为由拒绝检疫,市场监管只能以“未经检疫”罚款了事,公安机关则因“涉案金额小”而难以刑事立案。成本低、风险低、回报高,不法商贩自然趋之若鹜。
这种身份的缺失与监管的割裂,本质上是立法滞后于社会伦理演进的体现。当伴侣动物福利成为公众关切的今天,法律定义却仍停留在“经济动物”与“野生资源”的二元框架中。
从“末端救助”走向“源头治理”,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要根治猫肉黑产,需以新规为起点,编织更严密的制度网络:
1、填补法律真空:明确猫狗“伴侣动物”法律属性,推动《反虐待动物保护法》立法,禁止食用目的的交易与屠宰;
2、强化终端执法:对“猫狗车”一律实行“六证一照”准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备案证、货主身份证、来源地村(居)委证明、接收地屠宰场或领养机构证明、官方兽医签字,缺一即查扣。
3、扩大监管覆盖:建立跨部门“黑名单”,公安、交通、农业、市场监管共享偷猫狗、贩猫狗、虐杀猫狗人员与企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4.推动地方政府试点“猫只电子芯片+收容所”模式,对流浪猫绝育、免疫、建档,既压缩黑产“货源”,又减少无序繁殖。
社会共治同样关键。新《食品安全法》确立的“社会共治”原则鼓励公众举报违法线索。2023年太仓猫车案即由爱心人士举报截获,民间救助站“萌太奇猫狗庄园”则承担了千余只猫的临时安置。若能将此类力量纳入官方协作网络,可大幅提升治理效能。
《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并非终点,而是一张刚刚铺开的“试纸”,当法律开始向车厢内的每只猫狗、每条生命亮起刻度尺,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毒液是否还能继续“隐形”?答案握在即将奔赴9月1日首班岗的执法者掌心,也握在每位愿对可疑肉源说不的消费者手中。
愿下一次“称重”时,“秤砣”先落在良知上,而非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