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中国兽医协会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25年6月23日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 长 韩 俊

2025年7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增强部门规章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农业农村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

  一、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见附件1)。

  二、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见附件2)。

  本决定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和废止其他规章的内容,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

2.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

附件2

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章

  一、《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捕捞许可管理规定》(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公布)

二、《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6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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