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使用未在宠物医院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被罚

内容来源:杭州西湖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农(动监)罚〔2025)第000004号
杭州西湖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9日发布,杭州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使用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案: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2月12日实施了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使用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1.责令杭州某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行政处罚的依据: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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