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 这家宠物店竟敢开展这个业务

内容来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乐农(动监)罚〔2024〕第000054号

2025年1月23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乐清市某某用品店于2024年10月9日在浙江省乐清市*路*号实施了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肆元陆角(¥3,3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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