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兽医实验室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我局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农医发〔2005〕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国家兽医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syjyzc@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国家兽医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3月13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