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四十三批)的通知

来源:中国兽药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以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等2家单位的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监督检查结果已经公示,现予以公布。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LP/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

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

动物试验场所地址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牛安全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巴林左旗康同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越析农牧有限公司、山东省曲阜董庄朝阳牧业有限公司、北京市久兴养殖场

牛有效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巴林左旗康同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理越析农牧有限公司、山东省曲阜董庄朝阳牧业有限公司、北京市久兴养殖场、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实验室)

羊安全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保定春茂农牧有限公司、剑川宏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富承祥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羊有效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保定春茂农牧有限公司、剑川宏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富承祥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实验室)

宠物类安全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青岛博隆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威利固德宠物诊疗中心、湖北馨爱宠物医院、北京市昌扬西山养殖场

宠物类有效性试验

(兽用生物制品)

青岛博隆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威利固德宠物诊疗中心、湖北馨爱宠物医院、北京市昌扬西山养殖场、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实验室)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宝参南街12号院

宠物类药效评价试验

枫叶宠物医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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