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宜农(动防)罚〔2024]9号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群众举报,2024年05月11日,宜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宜丰县某某宠物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的行为,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
处罚机关: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4年05月27日
处罚决定书:宜农(动防)罚〔2024]9号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群众举报,2024年05月11日,宜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宜丰县某某宠物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的行为,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
处罚机关: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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