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在新版《名录》中有很多常见的笼养观赏鸟和蛇类等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包括有数千年养殖观赏历史的靛颏、百灵、画眉、绣眼(潮州俗称:青提鸟或白目眶)等“四大笼养鸟”,具体有:
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黄胸鹀(禾花雀);
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栗喉蜂虎、蓝喉蜂虎、歌百灵、蒙古百灵、云雀(叫天)、褐头朱雀、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黑喉噪鹛、棕噪鹛、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新疆歌鸲等物种。
常见的蛇类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眼镜王蛇、黑网乌梢蛇、尖喙蛇、三索蛇等。
据市林业部门介绍,新版名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和蛇类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需要层报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才可以利用、饲养。
新版名录实施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仍要继续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