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疆阿克苏乌什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阿克托海派出所民警电话称,辖区一名群众在自家果园里发现一只像老鹰的“大鸟”,好像有伤,飞不起来了,需要救助。食药环侦大队民警立即前往。
到达现场后,经民警多方比对,确定“大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鵟(kuáng)。经初步检查发现该大鵟体表无明显伤口,未发现骨折受伤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因近期下雪,导致食物匮乏,长期未进食无法飞行。随即,民警立即向该大鵟投喂了一些鲜肉和水。
目前,该大鵟已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一步治疗,待其体力恢复后放归大自然。